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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安全展覽廳

參觀守則

      為保障訪客和展品的安全,展覽廳設有監察錄像系統,請遵從工作人員的安全檢查指示。
      請勿攜帶任何危險、易燃、腐蝕性或違禁物品進入展覽廳。
      未經職員准許,請勿攜帶宣傳橫額、彩旗、印有口號的宣傳單張進入展覽廳,並嚴禁在展覽廳內使用或展示相關物品。
      請勿在展覽廳內飲食或吸煙,以保持地方清潔。
      請勿塗污或損毁展覽廳的展品、裝置、牆壁及設施。
      為確保展品安全並顧及其他參觀人士,請勿使用閃光燈、其他發光裝置、自拍器材或腳架。
      為保持寧靜、安全及舒適的觀賞環境,請勿喧嘩,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危險或滋擾。
      若任何人不遵守此參觀守則、或作出不安全、違法或不檢的行為、或妨礙其他參觀者或影響展覽廳運作,工作人員有權要求涉事者馬上離開。
      參觀人士必須遵守香港法例博物館規例第132章(第105I條)及國家安全展覽廳任何因應需要而另訂的其他規則。
      國家安全展覽廳有權酌情隨時更改和更新此參觀守則內容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國家安全展覽廳在惡劣天氣下入場安排
國家安全展覽廳在惡劣天氣下的開放安排與香港歷史博物館一致,詳情請參考此網頁
已預約的團體導賞服務安排
如遇到以下惡劣天氣,導賞服務將會取消。受影響的參觀團體,如需再次預約導賞服務,請根據我們在導賞服務確認電郵上列出的方法與我們聯絡。
惡劣天氣 適用團體
導賞開始前3小時內:
  • 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;或
  • 紅/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;或
  • 極端情況*
幼稚園、小學、老人中心及相類團體
導賞開始前3小時內:
  •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;或
  •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;或
  • 極端情況*
所有團體
教育局宣布停課 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及其他教育機構
*遇有超強颱風引致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、廣泛地區水浸、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情況,政府會發出「極端情況」公布。